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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前绝后 | 人社部鉴定中心侵权案判决书“精彩出炉”

2025-03-21 09:22:35 作者 : manager 浏览 :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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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动全国的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侵权案,历经2年审理,法院判决书终于“精彩出炉”。在确认原告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合法机构的前提下,同时认定被告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大规模抹黑JYPC为山寨机构的侵权行为是“善意监督”。这一判决将“刑不上大夫”演绎得淋漓尽致。从此,官方谣言可以随意散播,百姓造谣就要追责有了“经典判例”。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侵权案二审传票

 

(一)精彩判例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4)苏 01 民终 13101 号,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2024)苏0102民初2198号,两级法院均认定以下事实:
英才公司系于1999年12月28日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登记的经营范围包括职业技能鉴定、人才培训。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系英才公司内设机构。显然,判决书充分肯定了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的合法性。面对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垄断利益集团强大的邪恶势力,法官们能如此判决,是值得点赞的。
但是,判决书对被告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用“假、山寨、假机构、滥发证、乱收费、不属于国家认可的职业资格证书”等明确的侵权抹黑语言,法官们说成是“善意提醒、言辞犀利、未使用侮辱性言辞”。
审理两年,法官们终于想出了原告被告谁都不得罪的“精彩结果”!JYPC发证业务可以照常进行,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利益集团也可以继续骂大街。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侵权案二审判决书截图

 

(二)祸起官谣
 
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侵权案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侵权案,是277宗侵权案中性质最恶劣、影响最严重的案件,两被告直接导演了这一系列侵权案件的发生。2022年4月23日,被告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和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合20多家官办发证机构,违规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备案网站的二级域名,建立2个所谓的“山寨证书”栏目,集中发表74篇侵犯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名誉权的文章。同时,全国各地人社厅(局)、300多家知名新闻媒体和自媒体,转载或发表造谣、抹黑JYPC的侵权文章1200余篇。持续性的官谣发酵,令原告JYPC声誉受损,还造成了高达3000多万元的直接经济损失,严重影响了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人社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两家被告,侵权事实明显,侵权规模和影响世所罕见。
(三)早有定论
 
根据人社部门举报材料等八项证据,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经过立案调查,做出了苏市监不罚【2023】00001号决定书,明确表述“当事人(JYPC)提出听证,认为其发放职业资格证书无需经人社部门备案,发布虚假广告不成立。本局对当事人的听证意见予以采纳”。
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年鉴》载明:“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投资设立的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国内创办早、规模大、法律手续齐全的第三方职业资格认证机构,迄今已走过风雨20年。市场化的认证模式得到了政府、企业行业、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幼儿园和社会培训机构的充分肯定。”
2024年8月30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向江苏英才职业技能鉴定集团和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送达(2024)苏民申4685号民事裁定书,确认:“英才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职业资格鉴定、技能证书发放,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亦系英才公司的内设机构。”这份裁定书充分证明了以下事实:JYPC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无论颁发职业资格证书,还是颁发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都在正常的经营范围内,完全合法合规。法院要求JYPC和社会大众包容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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